标准价房改房

根据城镇住房改革制度的相关规定,如果实行成本价销售房改房有困难的市(县),可以实行标准价过渡。用标准价购买的公房,房屋产权归单位和职工家庭共同拥有,其产权的比例视售房时标准价占成本价的比例而定。购买者可获得产别为“私产(部分产权)”的《房屋所有权证》。标准价房改房可在居住五年以上进入市场销售,但原单位有优先购买、租用的权利。如果原单位已不存在,优先权归当地政府房管部门拥有。